南亞路德會按立牧師政策

南亞路德會按立牧師政策

【資格】
按立成為牧師的候選人必須是男性,並且必須符合下列最低要求:

1.          持有南亞路德會神學院或亞洲路德宗神學院所頒發的神學學士學位。
        (持有其它神學院學位者須由本會董事會確認合符資格方接受申請)

2.          在本會任職全時間傳道同工連續事奉至少六年,及必須在所提請按立的堂會任職全時間傳道同工至少三年。

【方法】
1.      南亞路德會總會經董事會議決後可通知屬下堂會,根據上述要求,向總會提名適合的候選人按立為牧師。
2.      南亞路德會屬下堂會經執事會按其適合的程序方法商議後,可向總會提出按立合適的候選人為牧師的申請。
3.      南亞路德會總會經董事會議決後直接按立適合的候選人為牧師。

【程序】
1.          堂會必須藉書面向南亞路德會董事會申請以啟動該按立程序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堂會必須呈交下列文件以便審核:
a)          候選人須填妥「按牧申請表」。
b)          該名候選人所屬堂會的執事會須填妥「堂會按牧推薦書」。
c)          該名候選人的主任牧師或顧問牧師須填妥「牧師推薦書」。
d)          神學院發出有效的成績表副本。
e)          其它需要的相關文件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上述事項 (2) 必須由南亞路德會董事會的一個委員會評估。該委員會必須向南亞路德會董事會推薦該名候選人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 南亞路德會董事會必須透過正式的議決程序來表示贊成。

5.          南亞路德會董事會的主席以書面授權按立。

6.          按牧典禮中的主禮人乃由南亞路德會董事會主席委任。



【一九九二年十月十六日起採用】
【第一次修訂:二零零九年三月】
【第二次修訂:二零一零年四月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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