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亞路德會的聖餐禮

南亞路德會的聖餐禮

一、 聖餐是耶穌親自設立及表明領受者的合一性

          時候到了,耶穌坐席,使徒也和他同坐。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,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。我告訴你們,我不再吃這筵席,直到成就在神的國裏。」耶穌接過杯來,祝謝了,說:「你們拿這個,大家分著喝;我告訴你們,從今以後,我不再喝這葡萄汁,直等上帝的國來到。」又拿起餅來,祝謝了,就擘開,遞給他們,說:「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捨的,你們也應當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」飯後,也照樣拿起杯來,說:「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,是為你們流出來的。(路加福音22:14-20)

          聖餐是主耶穌在被賣的那一夜,與門徒共渡逾越節晚餐時設立的。祂將餐內的無酵餅和葡萄酒分給門徒領受,藉此說明這是祂的身體和寶血,為他們而犧牲的,所以日後教會在施行聖餐時,便分發無酵餅和葡萄酒給領受的人。耶穌那晚立聖餐時不單將聖餐規定了,還囑咐教會日後不斷的施行。因此教會在起初就在聚會時同領聖餐 (使徒行傳2:4220:7;哥林多前書10:16-1711:20-34)

         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0:17說明:「我們雖多,仍是一個餅,一個身體,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。」所以信徒同領聖餐時是表明他們在信仰上及彼此之間的合一性,因為他們同屬一位上帝、一位主耶穌基督,「身體只有一個,聖靈只有一個,正如你們蒙召,同有一個指望,一主,一信,一洗,一上帝,就是眾人的父,超乎眾人之上,貫乎眾人之中,也住在眾人之內。

二、 聖餐是要我們知道耶穌的應許及記念祂的作為

          藉聖餐領受信徒罪得赦免 (馬太福音26:26-28)主與我們訂立新約 (路加福音22:14-20)的應許;另外藉這恩典的應許使信徒能夠記念主的作為 (哥林多前書11:23-25),祂捨身流血為要洗贖我們的罪。

三、 聖餐是堅固信徒已得著救恩的信心及宣揚主的作為

          聖餐要我們知道耶穌受苦死帶來的應許和作為,使我們知道主的恩典是永不改變的,從而堅固我們常受試探與軟弱的信心,能藉主恩肯定自己有永生 (約翰福音6:47),及繼續努力為祂而活 (以弗所書2:8-10)

          另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:26說:「你們每逢吃這餅,喝這杯,是表明主的死,直等到他來」。所以凡屬耶穌的人,每逢圍繞聖桌吃喝的時候,就是宣揚耶穌給眾人知道:主為信徒受死、復活、及再來 (若沒有復活便不會有再來)


聖餐觀念中的實體臨在說(Real Presence

          實體臨在說的意思是指在聖餐中主耶穌的體血真實地臨在餅酒中,即領受者領聖餐時可經歷:真實的餅和酒;真實的主的身體和寶血。

          馬丁路德表示,耶穌立聖餐的說話按字面解釋是很直接明顯的,特別那個「是」字 (馬太福音26:26-28、路加福音22:14-20、哥林多前書11:23-25)。然而卻因經文內容簡單的緣故出現了各種解釋:如有的說主的體血只是象徵代表 (代表說),餅酒才是真實的;另有的說餅酒已完全變成主的體血 (變質說),只有體血再沒有餅酒了。

          所以使徒保羅論到聖餐的話便成為重要補充,在哥林多前書10:16-2211:20-34曾兩次論到這問題,在10:16說明:「我們所祝福的杯,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?我們所擘開的餅,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?」這裏所說的餅和酒,乃是要領聖餐的人與基督的體血有聯絡。按領受二字,在原文Koinonia常常含有「實在有份」的意思。這證明保羅指出餅酒不是象徵或已變成主的體血,而是信徒領受餅酒時真實地藉此媒介同領主的體血,所以我們稱此為「實體臨在說」,或稱為同領說。另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:27-29再說:「所以無論何人,不按理吃主的餅,喝主的杯,就是干犯主的身、主的血了」這更證明領受聖餐者是要按著道理,明白領受餅酒時是如何與主的體血有聯絡和關係。按保羅所言我們知道凡是吃餅喝酒的信徒,耶穌的體血都與他們有份,這是救主耶穌親自應許的,所以當領聖餐時若不分辨吃喝是同領餅酒與主的體血,便是吃喝自己的罪了。所以我們為何要努力堅持這個教義,上帝是輕慢不得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 從第一世紀的教會開始便稱聖餐為Eucharistia (即感謝),施行給已領受洗禮的信徒 (因當時信主的人多是即時領洗),這實在是應當的。因為在舊約吃逾越節餐的時候,尚且唱詩頌讚 (馬太福音26:30),新約時代由耶穌藉此形式而設立的聖餐豈不更當如此。因為耶穌的救贖與摩西比較,相差何只萬倍!

          這個由主耶穌在逾越節晚上設立的餐,因以上所述及的宏大恩典,故教會在傳統上稱之為聖,美名為今日的聖餐禮。


【二零一零二月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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